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navieak
留言日期:
2021-09-06
主题:
二手车过户
内容:
我的户口现在是由湛江迁到广州的学校集体户口,但是驾驶证是湛江本地的,我现在想从佛山购买一辆二手车回湛江落户到我名下,请问我现在这个情况可以写我的名字在湛江落户吗,还是我要办理居住证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湛江对二手车迁入现车主的要求是什么?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06
答复时间:
2021-09-08
答复单位:
湛江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你好!关于二手车过户问题,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部分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为此,目前我市对于省内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申办新车注册登记的不要求提供居住证,但外地人员申办二手车交易以及省外人员申办注册登记的仍需按照省厅交管局《关于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要求非本市车主提供居住证明方可办理。因此,由于咨询人的户籍已经迁往广州,身份证辖区已变更为广州市,如当事人仅是申办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无须提供居住证明,但如果是申办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供居住证明方可办理。

       目前,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应当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及其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根据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精神,自2021年9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推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措施,在全省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自2021年9月1日全省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以后,此类车型的车主在全国申办二手车转移登记无需再到转出地车管所查验车辆,提取纸质机动车档案,直接到转入地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入即可,但需核验现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

       如有疑问,请你直接拨打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电话:0759-3258944、3314641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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