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参照《湛江市公安户政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视自身实际情况,如能按该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便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六十六条 投靠类入户。
夫妻投靠、(未成年、离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在非城镇地区实际居住生活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非城镇地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不允许迁入非城镇地区。
办理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1.夫妻投靠,须提交《结婚证》。申请人户口在湛江市市区或城镇的,需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双方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无注册企业的证明,及证明申请人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参保证明或《再就业(创业)证明》。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若父母其中一方户口在城镇地区的,须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双方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证明。
3.离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不能证实亲子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等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户口在外市或湛江市市区、城镇的,须离婚满三年且提交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子女在湛江市市区和城镇内无房产、无注册企业的证明,及证明申请人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参保证明或《再就业(创业)证明》。
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59-3258344、3258345进行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