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网友咨询的问题,请网友前往所购房产辖区派出所参照以下第一条办理其及配偶的户口迁移业务,再参照以下第二条办理其成年子女投靠其的户口迁移业务。
一、自有合法住宅房产居住市外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1)办理条件
公民属外市户口,其本人(含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县城镇地区拥有自有合法住宅房产的,可以申请迁入立户。
(2)需审核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②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③迁移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自有合法住宅房产证件;
④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市外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1)办理条件
被投靠人属本市、县城镇地区户口,其成年子女属外市户口且本人(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县无自有合法住宅房产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人户内。
(2)需审核材料
①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②投靠人、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③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
④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投靠人(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
⑤申办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其他情形:投靠人的配偶办理随迁的,需提供投靠人或其配偶一方的结婚证。投靠人的未成年子女办理随迁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材料。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证明关系的,不需提供)。
如有疑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59-3258345)咨询。感谢您对湛江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