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网友参照以下分户业务的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如符合条件即可携带办理所需材料,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家庭分户办理条件
家庭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
二、家庭分户需审核材料
(一)因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已分割的家庭分户所需审核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③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④不动产权证。(暂时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的,可提交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的法定登记证件)。
(二)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分户所需审核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③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④结婚证。
如有疑问,可向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59-3258345)咨询。感谢您对湛江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