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先生
留言日期:
2020-10-26
主题:
关于相互关系证明的材料
内容:
现在我想在网上帮父母办理投靠,有一栏需要上传相互关系证明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户籍登记材料),请问要是出生医学证明遗失了,是否还能办理?原户籍登记材料又需要哪些?户口本和身份证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6
答复时间:
2020-10-28
答复单位:
湛江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你好!办理父母和子女间的投靠业务时,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须提供原户籍登记材料。原户籍登记材料是指你户口登记在你父母的户内时所保存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入迁出时提交的准迁证或迁移证等原始档案材料,这些材料都保存在你父母的户籍派出所,还有一个前提是你的户口曾经登记在你父母的户内。原始的户籍登记底册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查询。

       如有疑问,请关注“湛江户政”“湛江e警通”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或直接拨打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电话:0759-3258344、0759-3258345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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