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3名外籍人士签证作废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对以下3名外籍人士签证宣布作废:
ALI REDA NABIH MOHAMED ,男,1984年9月15日出生,国籍:埃及,护照号码:A21618795,所持100712375号签证宣布作废;
GOVENDER MESHALINI,女,1996年9月10日出生,国籍:南非,护照号码:A05104349,所持100123834号签证宣布作废;
ASARE PRISCILLA DANKWAH,女,1991年12月23日出生,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72806393,所持100123939号签证宣布作废。
特此公告。
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6月30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