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5〕5号),顺应新形势禁毒工作需要,加强吸毒人员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推动我市禁毒工作社会化、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根据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卫计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一部委《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粤府令第183号)要求,湛江市禁毒办将于2016年2月12日15时在湛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会议室组织召开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
对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内容
1.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禁毒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5〕5号)以及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卫计会、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一部委《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
2.根据我市毒情形势论证全面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可行性。
三、人员产生方式
(一)政法领域的专家、学者。从高等院校聘请。
(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中聘请。
(三)旁听人、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四、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湛江市乐宾路5号湛江市禁毒办
特此公告
湛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