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日期:2021-07-13 10:23:23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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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对刘普金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救援溺水同伴而牺牲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刘普金,男,20岁。

  刘普金见义勇为事迹:

  2021年1月16日下午3时许,陈华权、刘普金、胡豪华、杜文杰、周兆振、詹马诺、苏颐等7人到徐闻县大水桥水库钓鱼。到达水库后,陈华权、刘普金、胡豪华在水库西段岸边钓鱼,其他4人在相隔200米的水库东段堤坝上玩。一会后,陈华权3人便穿过水沟到深水区一坡墩上继续钓鱼。由于钓不到鱼,陈华权3人便沿着原水沟返回时,陈华权不慎滑入深水中,在水中不断挣扎。情急之下,刘普金先将鱼竿递给溺水的陈华权进行施救,但鱼竿太短,未能施救成功。刘普金不顾个人安危,直接跳下水中游向陈华权,拉住陈华权的手,再次进行施救,但两人在水中挣扎一会后,便一起沉入了水里。随后,公安、消防等人员进行打捞救援,经过4个多小时打捞,刘普金和陈华权被打捞上来,经在场医护人员证实,两人已无生命特征。

  公示期自2021年7月13日开始至2021年7月23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759-3258278(传真)。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邮政编码:524000




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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