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对庞建飞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救援触电的邻居而受伤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庞建飞见义勇为事迹:
庞建飞,男,43岁。2020年10月31日下午16时许,坡头区龙头镇芦屋村村民庞亚彪发现邻居庞文志倒在自家三楼阳台上抽搐,口吐白沫,手上还抓住一根电线,情况十分危急。于是马上叫弟弟庞建飞一起过去,同时叫妻子拨打120急救车和110报警。来到现场后,庞建飞看到电线压在庞文志身上,由于救人心切,刻不容缓,就急忙用手去拉,即时被电击倒在地(经医院诊断,庞建飞右手被电击伤,头部、面部、躯干、四肢、会阴均被电火花烧伤)。庞亚彪见状,急忙从附近找到一条干枯长竹竿挑开电线,随即对口吐白沫的庞文志进行人工呼吸、心胸外压等急救措施。随后庞文志、庞建飞被送医院抢救。经湛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庞建飞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等级为捌级。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日开始至2021年11月12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759-3258278(传真)。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邮政编码:524000
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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