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无主货物的公告
廉江市公安局于2021年9月12日在廉江市高桥红树林海域查扣两艘无主船舶。第一艘船舶特征:木质平底船,绿色船身,船舶总长约15米,船舶型宽约3米,船舶型深约1米;第二艘船舶特征:木质平底船,原木色船身,船舶型总长约13米,船舶型宽约2.5米,船舶型深约0.52米,均无船名及船号,发动机号均被磨损无法辨认。船上有一批9.88吨暂无法查明货主的冷冻牛肚、牛肠(共496件,冻品外包装为白色,包装上有“喀拉峻”“厂号180”、“大草原”标识),经查找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以上船舶和物品的当事人及所有人无法确定,现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请上述船舶和物品的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和合法手续到本局认领(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0759-6371114,廉江市廉江大道233号),并协助调查。逾期不认领,我局将依法将上述物品作为无主货物处理。
特此公告
廉江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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