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对王南杰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救援溺水同伴而牺牲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王南杰见义勇为事迹:
王南杰,男,11岁。2021年3月13日16时许,王南杰(男,11岁)和王嘉灵(女,8岁)、王培杰(男,7岁,系王嘉灵的弟弟)三人一起来到黄略镇南新村铁路边一污水池处抓鱼,王嘉灵用棍探污水池水深的时候不慎脚滑跌落水池,王南杰看到后不顾个人安危,随即跳入水池欲救王嘉灵,因不熟水性,双双沉入池底。王培杰见两人都没有起来,于是就跑去叫母亲袁景翠过来救人(袁景翠当时在附近田里除草),两人来到现场后,袁景翠问清了事情经过,由于袁景翠不懂游泳,于是就大声呼叫“救命”。此时正在附近的李祖德听到呼救声,他顺着声音来到污水池处,由于他也不会游泳,也怕有生命危险,于是就找来一根约2米长的木棍探水深,但放尽了也探不到底,李祖德就将手机给袁景翠让她报警。这时在附近砍树的王堂,也听到袁景翠的呼救声赶来,了解情况后,王堂砍来一根约4米长的木棍放下水底,李祖德脱了上衣,不顾安危,用手护着木棍两次潜到水下将两个小孩分别捞了上来。随后,救护车和警察陆续赶到,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最终确认王南杰、王嘉灵两人已无生命特征,溺水身亡。后经遂溪县法医鉴定,再次确认王南杰、王嘉灵两人均属于溺水死亡。经遂溪县公安局及当地见义勇为办事处侦查证实,确认王嘉灵属意外溺亡,王南杰因救人溺亡。
公示期自2022年3月7日开始至2022年3月23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759-3258278(传真)。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邮政编码:524000
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