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涉走私冻品案的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2年9月11日22时许,遂溪县公安局打私大队联合界炮派出所在遂溪县界炮镇岭头村与文体交界埠头处查获涉走私中型货车两辆(桂A6**85、桂AV**M9)、中型飞艇一艘,并在车上发现疑似牛杂冻品一批。经现场查找,未发现该船舶任何有效证件,并现场未找到船舶及冻品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无牌号,玻璃钢制造,蓝色船体,总长约10米,宽约2.4米,深约1.1米,主机功率为1台主机。冻品的特征:绿色、黄色编织袋包装。上述货车、船舶及冻品已被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大队(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货车、船舶及冻品将被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759-7780660)。
特此公告。
遂溪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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