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调查处理公告
2023年04月30日01时许,根据情报指引,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大队,在遂溪县杨柑镇港头村河边,查获一批涉嫌走私的冻品(疑似鸡爪)。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货物的出货单及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冻品特征:无任何标识的编织袋独立包装,总重量为:5.7吨。上述冻品已被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大队(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冻品将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759-7780660)
特此公告
遂溪县公安局
2023年05月11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