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对李昌俊不顾个人安危及时救助遇险渔民而受伤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李昌俊见义勇为事迹:李昌俊,男,53岁。2022年11月6日上午11时许,李昌俊、谭玉换夫妇驾驶渔船在龙塘镇附近海域捕鱼收网时,发现包绵野的渔船有人高举双手挥动求救。李昌俊到达地点询问船主包绵野,了解到包绵野的渔船因螺旋浆皮带脱落无法航行,只好等待救援。李昌俊将渔船靠近包绵野的渔船,叫包绵野把缆绳抛到自己船上,以便固定把该船拖回渔港。由于风浪的影响,包绵野的缆绳抛错了位置,缆绳拴住了李昌俊渔船的螺旋浆,无法转动。情况紧急,李昌俊提起菜刀,试图砍断缆绳好让螺旋浆转动,不料一阵大浪推来,缆绳捆住了李昌俊的左手,其中四根手指被折断,痛得差点昏迷过去。在其他人及时赶来协助的渔民帮忙下,将李昌俊送往医院治疗。经湛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昌俊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等级为六级。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2日开始至2023年7月21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759-3258278(传真)。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邮政编码:524000
湛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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