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公安查扣涉嫌走私冻品认领公告
吴川市公安局于2024年5月20日在吴川市塘尾分洪河查扣一艘装有冻品的渔船。经初步核查,该艘渔船船号被涂抹,船身标有“粤吴”字样,船上装订标记有“吴川大山江良美118”字样及二维码不锈钢牌,渔船上装载的冻品为冷冻珍宝鸡翅尖,用纸箱包装,纸箱外包裹有防水纤维膜。经清点,在该船上查获冷冻珍宝鸡翅尖248箱共5.195吨。经现场查找,上述冻品均未发现相关文件,且现场均未查找到冻品的所有人,上述冻品已被吴川市公安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冻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吴川市公安局提供上述冻品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冻品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吴川市公安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759-5557889)
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解放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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