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认领公告
2024年4月1日,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硇洲派出所在办理陈某勋、杨某盛等人盗窃案的过程中,扣押一台被盗船艇发动机(水星舷外机,型号:10MLA,马力:10匹)。
请上述被扣押的船艇发动机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日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前往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硇洲派出所认领。逾期不认领的,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湛江市市辖区硇洲镇硇洲派出所
联系人:廖警官 何警官
联系电话:0759-3386110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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