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服务点的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业务,提升服务效率,根据近期工作部署,我市在原有登记上牌点的基础上,在湛江市区新增若干服务点。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新增登记上牌点地址及启用时间
自2026年1月20日起,市区新增3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点,新增点位具体如下:
1.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分所(赤坎区康达路5号),联系电话:0759-3314641;
2.市区原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赤坎区明政路2号),联系电话:0759-3161002、3161005;
3.邮政山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霞山区绿塘北八路翠绿花园东北),联系电话:0759-2293040。
二、温馨提示
1.请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摩托车时,务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列入产品目录的车辆,并向商家索要正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对于遗失《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的,可向销售商家申请补办。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车辆自出厂后,超过两年未进行注册登记的,应当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再申请注册登记。市区检测点:湛江港城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霞山区友谊街道湖光路14号),县市8家检测点详见附件《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及服务信息》。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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