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公告
日期:2016-04-01 16:50:49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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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4年至2015年依法扣留了6141辆违法车辆,至今均已超过规定时间尚未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需对该批被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现公告如下:

一、上述被扣留车辆的所有人及违法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扣车的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二、在公告期限届满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理。

三、被查扣的车辆详细资料在湛江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平安港城)及以下地点发布公告:

1、湛江惠明机动车辆保管场门前(湛江市麻章区金康中路45号);

2、湛江市坡头区交龙广停车场门前(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镇廉坡线高岭仔路口);

3、市区各交警大队门前。

公告期限从201642日起至201671日止。

 

 

 湛江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8

    附件:2014年至2015年拟公告处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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