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系统拟录用宋宗强等3名退役士兵为公务员公示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粤公部招警字[2010]33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关于做好从武警部队反恐分队退役士兵中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1号)的精神,经报省公安厅审核,同意确认宋宗强、朱健、付太醒3名同志具备录用人民警察资格,拟录用为我市公安系统有关单位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如对拟录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招考单位反映。
附:宋宗强等3名同志基本情况
湛江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宋宗强等3名同志基本情况.doc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