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众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各社会企业、单位和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文件精神,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限制,聚集人口,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拟订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在2015年 8月19 日前向我局负责部门反馈。
责任单位:湛江市公安局户政科,联系人:吕晓河,电话(传真):3258342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公安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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