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交警开出首张“醉驾非机动车违法”罚单
日期:2018-04-20 16:46:04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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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呼气测试,驾驶人涉嫌醉驾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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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含量显示为102mg100ml。

湛江新闻网讯:“醉驾电动自行车,还要遭罚款?”在一些人眼里,酒驾违法,是指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其实不然,醉驾电动自行车同样是违法。日前,湛江交警支队坡头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电动自行车行为人,并开出了首张“醉驾非机动车违法”罚单。

 4月17日上午,交警坡头大队勤务中队钟建伟中队长带队在海湾大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员超载、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由坡头至市区方向行驶,驾驶员不戴头盔,车开得歪歪扭扭,像是在“扭秧歌”,即示意其接受检查,发现驾驶员满身酒气,说话也不利索,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驾电动自行车,执勤民警即依法扣留其车辆,并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进行现场交通安全教育,讲解酒驾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

坡头交警提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行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同时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是醉驾机动车,还是醉驾非机动车,都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勿以身试法,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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