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传真“拘捕令” 女子被骗37.7万元
日期:2015-11-30 10:19:00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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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电信诈骗,很多人都有所耳闻,什么法院传票、涉嫌洗黑钱、猜猜我是谁……花样层出不穷,目的就是让你将银行卡里的钱转到骗子提供的账户里。不过,这些老伎俩已经被越来越多群众识破,于是近期骗子又想出了新招,直接用“刑事拘捕令”来恐吓市民。日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南方村的黄女士就不幸中了招,被骗走37.7万元人民币。

“公安”电话告知涉嫌洗黑钱犯罪

11188时许,黄女士在家突然接到无号码显示的来电,对方说黄女士家里的固话欠费2440元。接到电话后黄女士一头雾水,自己怎么会欠费呢?对方便提供一个自称是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分局的电话,让黄女士拨打过去了解情况。

接电话的男子自称是“李警官”,他说这段时间破获了一起贪污、洗黑钱案件,嫌疑人是深圳某银行行长张某,警方在他身上发现一张用黄女士身份证开通的银行卡,卡内有210万元的存款。经过调查,嫌疑人张某交代开通银行卡的身份证是以12000元的价格向黄女士购买的。

对方传来“最高检刑事拘捕令”

一听到自己无缘无故卷入犯罪案件,黄女士一下子就懵了。为了让黄女士信以为真,“李警官”让黄女士就近找个地方接收传真。后黄女士到隔壁住宅找到了传真机,接收到对方发过来的传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上面还有黄女士的身份证号码和照片。

看到刑事拘捕令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黄女士顿时乱了分寸,来不及分辨拘捕令的真伪,急着向“李警官”解释不可能是她做的。“李警官”严肃的语气让黄女士更加焦急:“如果今天下午15时前不能弄清楚银行卡的存款是怎么回事,那我们就会前来逮捕你。”

正当黄女士急得团团转时,“李警官”便将电话自动转到一个中央派来处理案件的“王检察官”处,“王检察官”恐吓黄女士说这是绝密案件,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将依刑法“妨碍秘密罪”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二项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让黄女士如实交代与嫌疑人张某的关系和银行卡存款的情况。

期间,由于黄女士与“王检察官”发生争执,对方直接挂了电话。“李警官”再次致电黄女士,称她因泄露国家机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只要她继续配合警方调查,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为证清白转账至“国家保险账户”

黄女士一听,马上按照对方的“指示”,将自己每一笔的存款告诉他,并跑到工商银行开了一个新的银联账号,开通了电子银行,将37.7万元分多次转到新开账号内。这时,黄女士已经完全相信了骗子的话,正一步步落入对方设下的圈套。

当黄女士转账成功回到家时,对方便打来电话教黄女士通过网银分5次将37.7万元转到对方自称是北京市反洗黑钱中心名下的“国家保险账户”内。当天1630分,黄女士再次接到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金融监管收据”的传真,意思是对方收到黄女士转入的37.7万元,并表示将会对该笔款项进行调查。

第二天7时许,黄女士致电“李警官”、“王检察官”询问案件调查情况,却听到对方电话号码为空号的提示音,这时黄女士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SIR剖析诈骗手法支招防范技巧

对于此案,办案民警介绍,骗子主要是利用人的恐惧心理,通过传真假的拘捕令,故意制造紧张气氛,让事主在恐惧之时变得六神无主,从而失去基本判断力,最终上当受骗。

公检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当需要向公民询问情况时,必须要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相关笔录,不会通过传真或网络发送法律文书,而且公检法部门均没有设立所谓“安全账户”等名目的银行账户。因此,当有人自称是公检法机关告知涉嫌某种犯罪,并要求将存款转存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进行调查核实的,肯定是诈骗行为。此外,通知你领取补贴或中奖,并要你先汇手续费或所得税给对方;或者陌生人通过电话或网络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这些都是常见的诈骗手法!

警方提醒:骗子花样繁多,骗术层出不穷,有冒充领导要打款的,有冒充朋友嫖娼要交赎金的,有冒充“家人”出事要汇款的……等等,不管怎么样的骗局,骗子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你汇钱给他,所以一旦遇到上述那些情况,大家要千万要记住一条,就是汇款前一定要通过电话等多种途径核实好对方身份,特别是对于那些平常联系较少,电话也很难核实身份的,一定要求当面给钱。同时遇事不要慌,如遇到此类“刑事拘捕令”、“法院传票”等诈骗电话时,一定要小心甄别,及时与身边人沟通,或向警方求助,以免上当受骗。(摘自平安南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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