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市公安经侦部门举行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宣传日活动。记者从活动中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2015年,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类犯罪,全力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的蔓延势头。在深入分析非法集资犯罪特点的基础上,将廉江、雷州、徐闻等地确定为重点地区,以养老养生、保健品等传统行业、股权投资基金、P2P(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兴行业以及其他高危行业列为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利用传销、互联网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全力挽损,战果显著。
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类案件8宗,涉案金额6964万元,破案8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刑拘12人,逮捕7人,移送起诉3人,监视居住1人。
案件回放
高利息“钓”走数千万元
2015年9月,湛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宗特大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黎某某,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经查,从2011年起,负债累累的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在明知只有靠借新债才能偿还旧债和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刻意隐瞒事实,编造投资砖厂、做生意、“过桥”等理由,以每月2%至6%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大量集资,其中向黎某、李某某等21人借款达6000多万元。所借款项均按犯罪嫌疑人黎某某要求,分别打入其指定帐户,由其控制使用。犯罪嫌疑人黎某某将大部分所借款项用于偿还旧债和支付高息,部分用于购买汽车、参与私彩赌博和日常高额消费,造成15名受害人损失达2273万元。
号称政府工程非法集资
2015年10月,雷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宗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涉案金额400多万元。经查,2013年至2015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伙同妻子冯某等人组织领导的传销组织,以广西北海市为据点,在北海、茂名、雷州等地发展下线投资人,号称投资7万元到“
虚构事实30多人“上当”
2015年7月,廉江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宗涉案金额800多万元的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黎某某(男,廉江人,教师)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赚取利息差额,虚构事实,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30多名教师及社会人员的资金共800多万元。
“拆东墙补西墙”行骗
2015年5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集资诈骗犯罪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5年。
据了解,2014年4月,经过4个月的缜密侦查,坡头分局成功侦破一宗涉案金额626万元的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30岁,坡头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多次以承诺高额利息(5分到1角不等的月息)为诱,虚构做生意、为他人解困等理由,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周转方式,先后骗取4名受害人资金共计626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骗取的资金用于赌博,在输光骗取的款项后便逃离湛江。
小额贷款“融资”千万元
2015年7月,遂溪县公安局专案组在广西东兴边境站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遂溪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湛江某投资公司股东之一),破获集资诈骗案一宗,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许某以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需应付省金融办一年一度的例行帐户资金检查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诈骗王某、姚某等8人资金达1000多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许某企图潜逃出国。
警方提醒
“高额回报”面前需冷静
对此,经侦支队办案人员分析认为:
其一,作案手段隐蔽。犯罪嫌疑人往往以民间借贷为掩护,利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绝大多数集资款项均向受害人出具“借据”,极具迷惑性。
其二,受害人数众多。犯罪嫌疑人一般利用新骗取的资金偿还旧债和支付高额利息,大部分受害人因此被蒙骗,深信其能兑现承诺的高额回报,并在社会上口口相传,造成更多人员上当。案发初期,只有几名受害人报案,随着警方侦查工作的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和涉案人。
其三,涉案金额巨大。由于犯罪嫌疑人往往承诺支付的利息较高,并且资金多用偿还旧债和支付利息,所以其骗得的资金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同时,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集资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吸纳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受害人一般很难收回资金,有的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所以广大市民务必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务必保持冷静,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于湛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