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市公安民警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精准把握和理解适用能力,11月4日上午,市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讲座,特邀市局法律顾问、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松涛律师进行系统解读。讲座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宏昭同志主持,并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所队一级。
骆宏昭同志指出,《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出台是立法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其紧紧围绕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改革开放成果与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实践当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规范及调整。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提升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骆宏昭同志强调,刑法学习永远在路上。举办这次专题讲座既是公安机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高素质公安队伍的必然要求,更是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就做好下步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骆宏昭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刑法对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要价值,对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矛盾化解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形势、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湛江、法治湛江。二要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全体公安民警要以本次专题讲座为契机,系统学习新增条文和修改内容,准确把握法理内涵与司法适用,争取在有限的时间里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在日常执法执勤工作中得以正确执行。三要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法治公安行动计划2021”和“全警实战大练兵”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对新修订的罪名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管辖分工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袭警犯罪行为,着力将执法办案过程变成普法释法的“公开课”。
会上,李松涛律师结合公安业务工作,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的48条核心特色条款进行了详细剖析解读,脉络清晰、重点突出、阐释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供了指导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