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7日,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同志率队赴玉林市公安局开展考察交流,与玉林市公安局就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加强湛玉两地警务深度协作进行磋商,共同签订《湛江玉林两地公安机关警务协作协议》和《湛江玉林两地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重大项目涉“邻避”问题警务协作协议》,有力推动湛玉两地警务协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岳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宏昭,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曾海参加考察交流。
考察交流期间,黄勇武同志一行在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罗棋权、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官志旺、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淮等同志的陪同下,先后到北流市公安局、玉林市特殊病区管理所、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指挥中心和警体训练馆参观考察,双方就两地安保维稳、公安大数据建设、打击犯罪、公安党建、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深入交流。为深化湛玉两地公安机关警务协作,建立两地涉“邻避”问题协作机制,双方专门召开交流座谈会,并举办湛江玉林警务协作协议签订仪式。
在交流座谈会上,黄勇武同志首先代表湛江市公安局党委对玉林市公安局长期以来与湛江公安始终保持两地一家、紧密协作表示衷心的感谢。黄勇武同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布局实施北部湾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国家重大战略,国字号的重大项目相继选址落户湛江、玉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重大历史发展机遇。玉湛高速开通,以及张海高铁列入国家规划等交通大建设,极大增加了湛玉两地的经济往来和人车物流动流通。湛玉两地公安机关作为两地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理应着眼国家发展大局和区域发展全局,在以往良好合作基础上,推动两地警务协作向更高更广更深发展,实现两地警务协作关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黄勇武同志就全面加强两地警务协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站在护航两地发展的高度,秉承一贯紧密的协作传统。湛玉两地接壤,两地市委、市政府历来有着友好往来和合作交流。两地公安机关应站在护航两地发展、造福两地百姓的高度,秉承两地党委政府长期密紧合作的优良传统,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互惠、工作互动”原则,开创两地警务协作新局面。二是坚持拓展两地警务协作的深度,构建更加高效的协作模式。应以湛江玉林两地公安机关警务协作协议为框架,全面拓展警务合作深度广度,探索市、县、镇等多层次、多领域的警务合作新模式,推动边界地区建立“小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将警务协作向纵深向基层向一线拓展延伸,不断增强全域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坚持加大两地警务协作的力度,完善“邻避”问题的协作机制。湛玉两地接壤为邻,两地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特别是重大项目引进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群众不理解、公众关注等问题,容易形成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风险隐患。两地公安机关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力度,切实为湛玉两地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罗棋权同志代表玉林市公安局党委对黄勇武同志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罗棋权同志指出,玉湛两地公安机关友谊深厚、合作良好,黄勇武同志率队到玉林考察交流更是为加深双方友谊、深化双方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罗棋权同志在交流座谈讲话中提出:一是凝聚共识,充分认识签订玉湛两地警务协作协议的重要意义。湛江市公安局倡导推动两地公安机关签订警务协作协议、构建警务合作机制,对贯彻落实两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对建立两地更高水平警务协作关系,对双方提高警务工作效能、遏制跨区域性犯罪、维护两地社会治安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工作意义。二是适应形势,切实围绕实战共同应对挑战确保实现双赢。面对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玉湛两地公安机关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契合形势发展和实战需要,是适应变化、破解难题、应对挑战、实现双赢的正确选择、必然要求。三是砥砺奋进,携手开创玉湛警务协作新局面。玉湛两地公安机关应以警务协作协议签订为契机,将以往阶段性、单一性的合作变为持续性、常态化的协作,努力开创警务协作新局面、奋力谱写警务协作新篇章。
黄勇武、罗棋权同志分别代表湛江市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签订《湛江玉林两地公安机关警务协作协议》和《湛江玉林两地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重大项目涉“邻避”问题警务协作协议》。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交警支队、治安巡警支队、网警支队、科信支队、警察公共关系科和廉江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玉林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警种部门和县(市、区)局有关领导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