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希望广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4月11日,省委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月13日,市委召开十一届第10次常委(扩大)会议(套开市委中心组学习会),要求全市干部队伍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传贯彻热潮。
4月14日下午,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同志主持召开市公安局第6次党委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长期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的行动指南,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公安工作中,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坚持不懈狠抓落实,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湛江公安走在前列。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出了三点贯彻意见:
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要把握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总纲,深刻把握将“四个坚持”作为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将“三个支撑”作为广东必须担当好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将“两个走在前列”作为广东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用以统一我们的思想、指导我们的行动、引领我们的实践。
二要从讲大局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上来。要站在政治的高度,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要求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程、列为重要学习内容,采取学习讨论、宣讲辅导、报道宣传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三要从讲担当的高度,联系公安实际谋划推动湛江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要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来谋划推进,坚持突出公安主责主业,扎实抓好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重点整治等公安重点工作,进一步坚定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绝不允许出现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绝不允许各种犯罪团伙势力坐成大势,绝不能让一些犯罪团伙、涉恶势力沆瀣一气、污染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推动公安事业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