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日期:2017-11-01 17:50:06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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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日下午,市局举行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岳林出席仪式,市局机关有关单位领导和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民警参加了聘任仪式。

首先,法制支队支队长官强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局聘请3名法律顾问的相关情况和法律顾问服务公安工作的若干建议。3名受聘法律顾问律师对市公安局聘请自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表示感谢,表示一定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及时就执法热点难点问题为公安机关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好民警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法事务。随后,周岳林同志根据党委会决定和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的委托,与受聘的3名法律顾问签订聘请合同并发放聘书。

最后,周岳林同志强调,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中央“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务实之举和具体体现。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建立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今天举行首次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湛江公安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周岳林同志指出,受聘3名法律顾问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是我市律师界乃至法律界的杰出代表,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必定能为法治公安建设发挥好“助推器”、“稳定剂”和“后援团”的作用。

周岳林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聘任法律顾问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公安及依法行政工作贡献力量。一是搭建平台,为法律顾问履职做好保障。要为受聘法律顾问了解、参与公安工作搭建平台、拓宽渠道。要做好服务保障,合理安排好法律顾问的工作计划,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学习借鉴,用好法律顾问队伍。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法办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之前,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或充分听取其法律意见。要善于学习借鉴,借助法律顾问的力量,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主动作为,与法律顾问形成优势互补。要强化探讨交流,就市情、社情以及社会治安大局,与法律顾问反复研究,积极探索更适合全市法治公安建设的思路与方法,不断提高公安执法水平、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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