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岳林同志在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湛江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各位来宾,大家好!
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中明确提出要建设“阳光警务”,打造法治公安,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广东省公安厅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开发了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并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启用。该平台集中展示了国家政策法规、各地警情通报、案件办理进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和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六大执法信息内容,同时,还通过省厅“粤.警民通”APP、“平安南粤网”和“广东公安法制”微信公众号等多个互联网载体,让群众可以有多种链接选择,方便而及时地获取公开信息。该平台是目前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案件信息公开量最大、公开自动化程度最高、群众查询最便利的执法信息公开系统。
平台推出后,我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黄勇武亲自部署平台在湛江的应用工作。针对平台运行前期,存在群众不知情、不会查询等问题,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深入调研,走访科信部门及基层派出所,并多方向群众征求意见,采取多种措施推广平台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止7月12日,我市公开平台浏览量达15494次,其中案件进度查询6630次(需当事人使用身份证号码查询),我市6月份的案发量为3001宗,案件查询率达221%,为保障当事人的案件知情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市双提升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面,简要介绍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突出体现四大特色:
一是突出便民导向。坚持互联网站、手机微信服务号一体开发,群众可以通过PC端、微信端、APP端等多种渠道登录到公开平台,查看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执法信息。对于涉案的特定当事人,只需输入自己身份证和平台随机生成的序列号,就可查询当前案件办理进度的所有信息,操作十分简便。
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平台的公开事项完全是依法公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有关内容我们通过内部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刑事案件的信息牵涉到案件侦查和个人隐私的,只针对特定的人员公开。根据法律规定,相关当事人的全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信息不予公开。
三是实现了执法监督与执法效率的平衡兼顾。该平台的运行,客观上将极大强化我市公安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从而倒逼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更严谨更规范。同时平台通过科技手段构建了高度自动化的公开工作机制,实现了与警务综合办案系统无缝对接,确保数据的鲜活、及时、高效,所有基层民警在完成例行的法律文书填写报批程序后,平台就同步完成数据自动化抽取、自动汇集、自动脱敏、自动推送展示等一系列步骤,没有增加办案民警的工作量,兼顾了监督效果和执法效率。
四是打破我市各地公开工作不平衡的局面。过去各地的执法公开工作各自为战、五花八门,既不规范,又不便民。现在构建了一个接地气的顶层设计,由省公安厅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管理、统一流程,数据准确及时,又兼顾减轻基层负担,有效解决了各地发展不平衡、公开措施比较零散等问题。
总的来说,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这个平台既是公安执法公开的“升级版”,也是公安执法公示机制、推进权利运行机制改革的新探索,对规范公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以及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要求各办案单位加强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宣传,鼓励群众通过使用平台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湛江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问:公安机关为什么如此重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刻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怎样更好地满足人民期待作出的时代回应。推出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应用等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是公安机关充分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三感”精神的重要举措。执法公开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满足群众新期待、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阳光警务”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行执法公开可以实现公安机关和群众的“双赢”,既方便服务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强化对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成本。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扩大公众参与,主动公开执法全过程,用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促进广大公安民警切实加强自律,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以公开倒逼规范。
问:广东公安执法信息公开平台能够起到什么作用?
答:执法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警情、案件处理情况,将公安执法的监督权交给了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执法办案主要环节,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受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减少公安权力的不作为和执法随意性。群众足不出户,动动鼠标、划划指尖就可以开展在线查询,深化和拓展了执法公开内涵,极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
问:执法公开会不会泄露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答:公安执法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向社会公开的执法信息中,不会出现任何自然人姓名全称以及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详细家庭地址等信息,相关敏感信息全部采用技术手段自动屏蔽、隐去。同时,我们也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对主观故意或者工作失误造成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警情信息包括哪些?
答:主要指涉及公共利益或公众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和处理情况,以及预警防范类信息,为社会公众及时提供预警提示和防范指引。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信息外,其余警情信息一律在平台中予以公开。
问:特定当事人指的是哪一类人员或群体?他们可以查询到哪些信息?
答:特定当事人包括报案人、受害人及其家属、嫌疑人及其家属、嫌疑单位(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保密或不宜公开案件外,平台依法向特定当事人公开行政和刑事案件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受立案、案件办理、执行措施、文书展示等环节。平台还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对可查询的案件信息内容进行区分。如报案人可查询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受害人及其家属、嫌疑人及其家属还可查询到各类强制措施等情况。
问:特定当事人如何通过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答:民警从警综系统打印《案件进度查询告知书》和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特定当事人,告知书和法律文书上记载了互联网登录网址和二维码,特定当事人通过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登录网址就可查询案件办理相关信息。
问: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对比传统的公开方式有什么优势?
答:目前的执法公开平台,较之传统执法公开模式,设置了更多的公开渠道和公开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站、手机移动终端、微信公众号等最常见的互联网媒介,更加突出服务便民导向。公开的内容也是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与切身利益最密切的公安执法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彻底、实时通过互联网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外,其他一律公开。提供比较全面和方便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执法依据查询服务,真正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