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93号)第十四条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要求,针对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近年来,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体制机制及形势变化等原因,财政资金还存在使用不规范、投入较分散、效益有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改善,出台《办法》很有必要。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和上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办法》于2016年2月10 日开始由湛江市公安局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16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在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16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向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7月8日由湛江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没有意见。2016年7月19日由湛江市公安局和湛江市财政局联合在“平安港城”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
四、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全文共六章、一十八条,分别对部门职责、使用范围和方式、资金申请及审核程序、监督检查作了相应规定。
1、总则(1-3条)
第一章共三条,对办法的出台主要依据,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作了说明。
2、部门职责(4-5条)
第二章共两条,明确规定财政、公安部门对资金使用的职责权限。
3、使用范围和方式(6-7条)
第三章共两条,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式进行了规定。明确执行中,资金奖励使用范围和支付方式。
4、资金申请及审核程序(8-12条)
第四章共五条,规定资金申请流程及审核程序,明确资金的发放时限及报告制度。
5、监督检查(13-14条)
第五章共两条,对财政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以及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6、附则(15-18条)
第六章共四条,对实施日期等其他相关事项作了相应规定。
五、有关单位机构内部意见协调情况说明
与有关单位机构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意见说明见《湛江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