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有关问题解读
日期:2018-03-28 16:56:04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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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为国家级4A景区,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2018年5月1日起,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通行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作出限制通行措施并发布通告。现就通告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为什么要对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实施限行措施?

因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已建成为国家级4A景区,通行中型及以上货车将会带来道路交通安全及环境大气、噪声等污染,参照其它城市旅游区的做法,为确保休闲旅游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确有必要实施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措施。

二、对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实行限行措施有什么法律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交警部门采取的限行措施是依据法律规定制定的。之前,交警部门曾向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内的相关单位及市旅游、城市管理、住建、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征求意见,并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同意。

三、对确需要进入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的受限行车辆怎么办?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通行的车辆,通告规定可通过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临时性(一次性)通行的,可直接到赤坎交警大队申请,多次性通行的,可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


文件: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赤坎金沙湾滨海休闲旅游区对中型及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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