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公行审〔2022〕10号
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22〕82号)、文件精神,现将《湛江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湛江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7日
湛江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加快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要在摸清底数、持续更新的基础上,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于2022年底前建成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完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分类展示,明确标注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发布机构、索引号、主题分类、成文及发布日期、有效性等要素,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平安港城”网站要建立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及其部门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局法制支队要做好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监督工作。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法制支队、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要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切实将主动公开目录列明的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 |
3.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要继续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和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基层农村末端,推动基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部门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等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 4.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政务公开办规范使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5. 市局政务公开办要用好平台监督管理功能,督促本级和下级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注意收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
(四)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6.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政务公开办要提高认识,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防疫大数据支撑。 | 7.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要切实掌握所辖区域行政机关年报编制发布情况,对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要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整体内容和数据准确性。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发布内容雷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8.积极发挥广东数字政府“粤系列”平台优势,提供防疫大数据支撑。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9.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内容保障,充分发挥“粤企政策通”“粤商通”等政策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涉企政策的分类公开和精准推送力度。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10.强化惠企政策供给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行业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
11.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
(三)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 | 12.聚焦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研发创新,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13.各地、各部门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培育新业态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引导指引作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
(四)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 | 14.加强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及时传达“促进就业九条”、减负稳岗等就业支持政策,做好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加强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加大面对基层执行机关的政策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政治处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5.严格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等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局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能力。重点围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落实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和社会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一)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 16.落实《湛江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办事指引及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负责政策解读的部门要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可能存在的关注点、疑虑点,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17.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 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各地、各单位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 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
18.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平台互动等方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 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 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19.积极开展政策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和解读,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特别是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方面的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存在的误解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增进社会共识。 | |||
(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20.充分整合“平安港城”网站政策文件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形成统一政策问答库,建设集智能化政策问答、政策服务热线、咨询答复、线下政策窗口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政策公开实效。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21.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户政、出入境、车管业务、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科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22.依托政府网站加强人工智能技术运用,集成政策问答库,完善智能化机器人政策问答功能。 | |||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23.认真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留言、《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及“网站“平安港城”互动交流栏目、“平安厅”湛江公安“局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留言答复。定期进行留言办理梳理分析,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可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加强回应。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指挥中心、督察支队、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24.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市局网警支队、警察公共科、行政审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 25.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警察公共关系科、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26.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
27.2022年底前,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市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 6 版。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二)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 | 28.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结合近年工作重点修改调整重点领域相关栏目名称表述、子栏目设置、内容展示等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29.政府网站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日常维护。强化信息梳理分类,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对接。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要实现与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及时公开事项进驻、增加、调整和变更情况。 | |||
30.要在做好本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市、县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 |||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 31.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 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行政审批科、警察公共关系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32.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 |||
(四)完善地图使用管理机制。 | 33.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地图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
五、坚持全局一盘棋,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力度,规范考核。 | 34.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市局市局行政审批科牵头,市局机关各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
35.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
36.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鼓励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 |||
37.结合“智慧新民生”考核方案对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标考核,每季度公布考核排名情况。 | |||
38.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投稿。 | |||
39.创新探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件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可选取试点区域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等方面工作探索,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工作要求 | 具体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落实单位 |
40.建立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通报机制,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或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 |||
41.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要建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于本文印发30日内反馈市局行政审批科,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 |||
42. 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