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协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9-04 17:32:00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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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现将局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协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局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国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领导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警务督察支队、警卫支队。

  谢  (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正处级〉):协助国涛同志分管日常工作、警务督察支队、警卫支队,分管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警务保障科、法制支队,挂点联系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吴川市公安局。

  骆宏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交通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挂点联系坡头分局、雷州市公安局。

  吴佳寿(局党委委员):分管巡警特警支队、港航分局,挂点联系霞山分局。

  江浩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湛江市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医疗看护中心,主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挂点联系徐闻县公安局。

  何浩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暂不安排分工。

  赵华军(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何润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支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市保安协会,挂点联系麻章分局、廉江市公安局。

  朱兵初(局党委委员、情报指挥中心主任):主持情报指挥中心工作,分管科技信息化支队,挂点联系赤坎分局。

  朱  (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人事科、教育训练科、队伍管理指导科、机动训练支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局机关党委、工会、市警察协会、市公安体育协会,挂点联系遂溪县公安局。

  二、局党委班子成员协作安排

  谢  清、骆宏昭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吴佳寿、江浩明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赵华军、何润华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朱兵初、朱  锋同志互为协作关系。



中共湛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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