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下午,全市文明交通提升工程推进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副市长、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黄勇武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湛江市开展文明交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文明交通提升工程建设,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交通环境,切实为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市政协副主席、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创文办主任刘耀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国光主持。
黄勇武同志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的政府工程、社会工程,事关湛江城市建设形象,事关人民群众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文明的认可度、满意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文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市委郑人豪书记任总指挥、姜建军市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市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文明交通提升工程,是创文工作“两工程六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以超常规措施推进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现有的文明交通创建成果,不断提升我市文明交通创建水平,确保实现三个月见大成效、半年内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
黄勇武同志就推进文明交通提升工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文明交通创建,是创文必须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文明交通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考核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显见交通违法行为、窗口服务形象、齐抓共管合力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各级各部门要下足决心、想全困难,扎实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创建各项工作,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二要突出重点,狠抓整改,切实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提升工程。要严格落实勤务,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交通秩序良好。要将文明交通创建与“双提升”工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窗口形象良好。要加深拓宽与宣传媒体的合作,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切实提升文明交通的知晓度、参与度,切实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三要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确保文明交通提升工程取得实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细化量化任务,切实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落实。要严肃责任追究,工作不到位、整治不力、文明交通提升工程效果不明显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中解读了《湛江市开展文明交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刘耀辉同志代表市创文办对组织实施文明交通提升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骆宏昭,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尚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凌云,以及各区创文巩卫工作指挥部负责同志、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负责巡逻防控工作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交警、巡警等警种中队长以上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