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备案和公共服务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有关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传递、审批和全市公安窗口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及承接市政府“放管服”政府服务改革工作; 七、负责“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项目建设; 八、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九、承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