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共关系科
工作职责 | ||||
一、负责组织开展、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工作; 二、负责湛江市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公安形象危机的应对工作; 三、负责湛江市公安局官方新媒体的建设运维,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新媒体; 四、负责完成以湛江市公安局名义制作的宣传片、汇报片,及公安部、省公安厅要求制作的视频; 五、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全局性重大活动、重大案事件及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等; 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相关新闻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 七、负责沟通协调新闻媒体记者在湛江市开展宣传活动; 八、负责建立视频、图片及新闻媒体报道的电子档案; 九、负责协助完成以湛江市公安局名义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十、负责组织或协助完成相关警讯电视节目的制作; 十一、负责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
主要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朱锋 |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9号 | 3258691/3258691 | 524000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