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公安科技管理工作; 三、依法承担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安科技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建设与应用; 五、负责全市公安有线通信网、无线通信网、计算机网、无线电专用频率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及其安全体系、信息系统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推广应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数据资源采集、治理、组织、服务及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 七、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八、负责全市重大警务活动的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