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工作职责 | ||||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五、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六、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辖区内拘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七、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八、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承办区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是区管委会主管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各镇、乡、街道设派出所。 | ||||
主要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江浩明 |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中线公路开发区公安分局 | 2966199/2966718 | 1825318497@qq.com | 524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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