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我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建设的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力度打击侵害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2020年以来,全市共接报涉侵害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警情7起,均为绿通公司工作人员报案,涉及故意损坏、盗窃等方面。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发案时间不确定、现场痕迹物证提取难、案发现场视频覆盖率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情况,我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辖区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公共自行车违法犯罪打击工作力度,并进一步加强与绿通公共自行车公司联动,指导其在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加装技防报警设备。
二、强化相关案件审核指导。我局法制部门不断加强对盗窃破坏公共财物案件的审核,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把关、跟踪督办,指导有序开展证据收集,把好案件证据关、法律关。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加大相互配合协作力度,确保盗窃破坏公共财物案件及时处理。
三、强化法制宣传力度。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群众知晓盗窃、破坏公共财物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从心底服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将爱护公共财物和抵制损坏公物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确保全市3030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宣讲两次以上法制教育课程,促进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专此函达。
湛江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2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