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0-11-10 09:55:37
来源:本网-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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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城市交通拥堵暨提高红绿灯路口通行效率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为尽量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缩短车辆通行距离,三帆路口进入环岛前设置二级信号灯,前后两级信号灯信号同步,同时绿灯同时红灯,不存在5秒时间差。

  二、人行横道与环岛最外环车道距离约12米,仅能容纳3辆排队,如内环信号灯先红灯,人行横道处的信号灯再亮红灯,确会增加排队车辆数量,但时间差控制必须非常精确,否则容易出现车辆排队占据人行横道,电动车和行人无法通行的情况。实际使用过程中,路口出现严重交通拥堵需要人工控制信号灯疏导交通时,很难精准控制时间差,故把两级信号灯设置为同时亮红灯。

  三、左转弯待转区有严格适用条件。一是左转车辆流量较大,车辆排队超过左转专用车道,设置左转待转区可以有效解决排队溢出的,如军民路与海丰路。但若左转车流量非常大,即使设置左转待转区也无法解决的,应寻求其他解决方法。二是当下游路口饱和度较高,上游车辆快速达到可能造成下游路口拥堵加剧的,不应当设置左转待转区。三是只有左转待转区至少停放3辆车时,左转通行能力才会有效提高,据此计算,路口距离至少需要超过40米,如人大路口。四是信号灯放行方式必须是对向放行,且是先直行后左转。因此,市区适宜设置左转待转区且能够明显提高通行能力的路口不多,目前市区仅在军民路与海丰路交叉口东西向、人大路口南北向设置左转待转区,其他路口暂不宜推广设置。

  四、交通信号灯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设置,“注意安全,快速通过”提示牌不属于《规范》必须设置的设施。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安全优先级高于畅通,路口车速过快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不宜设置“注意安全,快速通过”提示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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