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1-11-03 17:15:20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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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湛江市道路通行能力的建议》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潮汐车道建设问题。潮汐车道可提高某一路段一定时段的交通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堵塞问题,但前提是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一般道路的机动车车道数在3条以上,主干道则至少5条车道以上;

  2.道路不存在中央隔离带;

  3.道路路段的长度1KM以上;

  4.高峰时段某一方向交通量超过道路最大通行能力;

  5.高峰时段双向交通量呈不均匀分布,主要方向交通量占2/3左右,且切换潮汐车道后,双向车道数能满足通行需求。

  经交警部门调研,我市目前暂没有具备设置潮汐车道的道路。

  二、关于信号灯配时优化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号配时优化专班定期对湛江市区路况配时进行优化,大部分路口使用5个时段定点配时,配时方案综合路口形状、车道分配、交通流量、电动车通行等方面因素设置,在确保满足行人最短绿灯时间的基础上尽量避免空放现象,设置基本合理,特别是对海滨大道、人民大道等5条道路设有绿波协调。下一步,交警部门将按照实际车流变化的需求,对我市信号配时进一步优化。

  三、关于路内停车泊位设置问题。近年来,经市政府授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市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施划和管理。由于交通秩序作为创文验收的考核项目,各区为应对检查考核,在创文期间存在不经申报备案私自规划停车泊位问题。由于这部分泊车未纳入政府总体规划、实施统一管理,存在欠缺规划、底数不清、管理缺失等系列问题。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正牵头制定《湛江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湛江市城市停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社区参与”的城市停车管理治理新格局,促进城市道路交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湛江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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