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市区部分机动车道限速值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限速设置原则问题
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设置,设计速度具体与道路地形、路基、路面结构、线形、超高、停车视距、坡度、路肩、车道宽度等有关,一般在道路规划设计阶段确定。城市道路按照道路等级,设计速度分别为:快速路60公里/小时至100公里/小时、主干路40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次干路30公里/小时至50公里/小时、支路20公里/小时至40公里/小时,为保障道路安全行车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道路的速度限制值(简称“限速”)一般不高于设计速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等规定,综合考虑道路线型、基础设施、交通环境、交通设施、交通执法、交通事故及交通实际状况等因素而设定。
二、关于调整道路限值问题
目前,我市大部分道路限速值与设计速度一致,道路开通使用后,若经常发生因车速过快导致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适当降低限速至安全行驶速度。在道路基础设施、行车条件没有改善的情况下,道路限速值不宜高于设计速度。如确需提高限值,应立足于我市规划建设部门及设计部门作出的严谨的交通分析调查、规划设计后方可实施。
提案建议将除学校路段和施工路段外的主干路限速调整至70公里/小时、次干路限速调整至60公里/小时,这样将超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主干路、次干路限速的规定。
提案建议将支路限速值提高至40公里/小时,如经开区建成区的道路,原来该片区为工业区,改造为住宅区后,周边道路仅将路面升级为沥青路面,道路宽度、线形、视距等基础条件均没有改善,不宜将限速值调整至高于设计速度。
提案建议将霞山区新湖快线、赤坎区西城快线和坡头区海川快线、海东快线限速值调整至90公里/小时。上述道路均按照公路标准设计,道路相交时没有设置立体交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快速路,是兼具市政道路功能的快速路。另外,道路沿线村庄路口较多,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在原有道路基础条件没有大幅度提升前,不宜再提高道路限速。
三、关于当前道路限值问题。目前,公安交警部门仅在限速80公里/小时以上的公路进行测速,具体有疏港大道、新湖大道、雷湖快线、海东快线和渝湛高速公路、湛徐高速公路等。就市区车辆通行现状看,市民在驾车时,很少会因为避免超过限速值而刻意减低车速,市区机动车道限速值对机动化出行的影响不大,市区机动车道限速值标志标牌更多起到的是提醒警示的作用。
四、关于提高限值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提案建议提高市区部分机动车道限速值来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我局认为是符合长远交通发展规律的。但当前市区交通拥堵的最大致因,还是因为市区路网结构失衡、路网密度较国家标准还有较大距离。为此,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城综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全省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整治专项行动》《湛江市2022年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按照分类治理、分级管理、分步实施原则,以打造海滨大道样板路为工作重点,实施精细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路口交通信号配时、强化路面勤务巡逻管等措施,不断深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交通拥堵科学治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拥堵路段治理工作整体提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