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综合赤坎区政府、霞山区政府、麻章区政府、坡头区政府、雷州市政府、廉江市政府、吴川市政府、遂溪县政府、徐闻县政府、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湛江供电局和市粤海水务投资集团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市公安局牵头拟定《湛江市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综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20个市有关单位意见,于6月23日经十五届市政府第 18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目前已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将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21个市有关单位印发并组织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方案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通过校园安全自查自改、职能部门督查巡查等方式,狠抓校园门口与周边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打好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做到三个“全面”:一是全面构建校园门口及周边安全区域。二是全面加强重点部位场所排查整治。三是全面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
(二)任务分工。市政府各相关组成部门和单位负责以下七项职责任务:一是着力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由市公安局牵头);二是强化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管理(由市公安局牵头);三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四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检查(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五是强化学校及周边新建建筑物的监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六是强化校园周边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七是全面防范化解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由市公安局牵头)。
(三)实施步骤。在市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的统筹指挥下,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二是全面整治阶段(8月至11月底);三是巩固提升阶段(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各相关组成部门和单位要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情怀,把师生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把解决师生反映强烈、影响校园稳定、制约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上见实效,建设师生更满意的“平安校园”。
二是密切沟通,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统筹、深化合作,进一步建立起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做到主管与协管相配合、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协调。
三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在“防反弹、防反复”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方案制定依据
主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设置监控设备和交通安全设施,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接下来,待《方案》审议通过后,各单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湛江市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校园门口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