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我们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严厉打击违规行为问题。按照政府机构职能分工,公安交警部门在停车管理工作中主要职责是规划市区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对市交投停车公司提出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申请进行备案审批,并对各类道路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罚教育。代表所提的部分公共停车位,特别是部分小路小巷,存在商家随意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杂物或者设置障碍物的行为,对于这种无任何正当理由侵占公共资源的违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部署辖区交警部门联合市交投停车公司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问题。交警部门将配合市交投停车公司开展关于路内停车泊位宣传引导工作。
三、关于增加公共停车位问题。根据《湛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议市自然资源、城综、交通、区政府、交投、交警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充分挖掘城市停车资源,尤其是闲置场地资源和路内资源,规范建筑退让红线范围的停车秩序,允许并鼓励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物权所有人向主管部门申请设置路外停车位,利用老旧小区空地设置停车位,推动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设施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进一步拓展路外停车泊位,增加停车空间,便利于民。
专此函达。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