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我们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联合监管问题。目前,湛江市现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5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主管部门是市商务局,公安交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对回收企业递交申办机动车报废业务车辆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车辆状态进行注销,然后出具注销证明。对于监销车辆,需回收公司将车辆的拆解相片及申请资料,上传至监管平台监销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注销证明。对于到年限报废的车辆,必须经过有
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才能获得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公安交管部门与市商务局的联合监管,一定程度上很好地制约了非法回收乱象。
二、关于履职尽责问题。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主要职责是对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一直以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的监管,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专此函达。
湛江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