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磊等4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17:48:49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文字:【

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邝伟强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导员,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特殊监所教导员职务;

  梁昆仑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特殊监所教导员,免去其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鹏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赤坎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霞山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潘浩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霞山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麻章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可秋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治安巡逻警察支队第四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四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波同志任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公共基础教育科副科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陈永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四级高级警长职级;

  杨亚勤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五大队教导员职务;

  林锦华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一大队教导员职务;

  郑杰斌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五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第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华洪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秘科副科长(副科级),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职务;

  庞湛娜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艺建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第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第二大队教导员职务;

  陈德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陈焕宗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副科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敏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特殊监所副所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林教喜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监督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庞超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君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副科级),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禁毒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游菲菲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中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捷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中山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寸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伟明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南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调顺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春奕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寸金派出所所长职务;

  劳永伦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寸金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朱大鸿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南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韩沅芮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中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文凯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坡头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李关华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职务;

  黄慧华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卢光武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乐华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郑智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侦查二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安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郑车伟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禁毒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黄永攀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特殊监所副所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二级警长职级;

  洪荣林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龙海天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戴土有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龙腾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叶佐章同志任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龙腾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技术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三级警长职级;

  免去黎钊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志翔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赤坎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一级警长职级,交流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免去林里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第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及湛江市公安局二级警长职级,交流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安派出所;

  免去陶卫民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监督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伟冰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周龙同志的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交流到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中共湛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