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湛江市公安户政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各区分局,边防支队:
为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进一步规范公安户政业务工作,努力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目标,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公安机关及湛江市政府的户政业务规定,结合我市户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湛江市公安户政业务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局户政科反映。
湛江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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