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对外提供服务的告示
广大市民群众:
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本稳定的状况,现将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对外服务告示如下:
一、自2月24日起,全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对外提供服务。
二、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继续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签注(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深圳“一周一行”)和赴香港商务签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制证的旅游签注,暂停签发;对已完成制证尚未发放的,待政策恢复后重新制作;申请人主动提出取消签注申请的,退回已收取的签注费用。对于持有有效赴港澳地区旅游签注但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出行的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赴港澳旅游政策恢复实施后,根据其本人意愿免费重新办理相同种类和有效期的旅游签注。因就学、就医、奔丧等情形急需赴港澳的,申请政策维持不变。
三、如遇急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请与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和各县(市、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申请急事急办事由:需出国境参加葬礼或处理亲属后事的;需出国境治疗危重疾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需出国境参加紧急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的;出国境留学报到时间临近的;需出国境处理突发事件的。
附湛江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地址、电话如下:
特此通告。
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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