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车管部门启用新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及开展机动车号牌寄递便民服务工作
日期:2017-04-06 09:04:42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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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交管局、省邮政速递物流局《关于开展机动车号牌寄递便民服务工作的通知》(广公(交)字【201744号)以省厅交管局《转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的通报》(广公交(传)字【2017101号)精神,所有车管业务窗口(含车管所、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推行机动车号牌直接寄递到家便民服务。全省各地市于2017420日前应用全国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湛江市将于2017417(星期一)起启用新号牌管理系统。启用新号牌管理系统后,实行号牌选一制一,不再预制号牌,全市统一使用一个号牌号池,各县市不再单独设立号池,机动车选号方式仅保留窗口“501”和互联网自编自选、“501”共三种,取消原来的窗口自编自选以及号牌拍卖选号方式。

“机动车号牌寄递到家”遵循自愿原则,申请人在办理核(换)发机动车号牌业务时,自行选择是否接受寄递服务,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选择号牌寄递到家服务的,在省公安厅特种制证中心完成号牌生产后,由邮政速递部门将号牌直接送达车主,邮政速递部门还将免费提供号牌固封安装、临时行驶车号牌回收等服务,申请可通过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0-11183)或“邮证”手机APP查询号牌制作、寄递进度。如不选择号牌寄递上门服务的,邮政部门定期分批将号牌送达车管部门,车主在约15个工作日到辖区车管部门领取。

号牌寄递上门业务流程:

一、寄递受理。申请人选择机动车号牌寄递服务的,可通过三种方式受理:一是由车管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广东省号牌寄递服务管理系统采集邮寄信息,打印邮寄确认单,交申请人签名确认;二是由邮政速递、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工作人员通过“移动专窗”系统采集邮寄信息并确认;三是由申请人通过手机APP等渠道自助受理。

二、号牌制作。制证中心通过寄递系统获取需寄递到家号牌数据,在24小时内完成号牌制作,并将制作好的号牌交付邮政速递驻点人员。

三、号牌寄递。邮政速递驻点人员接收号牌后,按照申请提交的邮寄信息,在承诺时限内送牌上门。

四、号牌投递。投递前,邮政速递人员须电话提前预约。投递时,核对收件人身份、车辆、号牌等信息(查看行驶证),确认无误后收取邮资,开具邮资发票,收回临时行驶车号牌(无法提供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要求提供号牌安装服务,投递人员按有关规定免费安装号牌,并在车辆前后水平45°拍照确认安装情况。

如因无法提供临时行驶车号牌、办牌群众要求改自取、投递地址不明或联系电话错误导致无法联系收件人、前台录入误操作为邮寄但无邮寄信息等情况退件的,由邮政速递人员整理汇总后,每天一次交接给厅制证中心,由厅制证中心将此类号牌改为自取号牌,按原预制牌批量通过邮寄流程直接寄到邮政部门再转送辖区车管部门,车主可自行到辖区车管部门领取号牌。

五、临牌回收。邮政速递驻点人员将收回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每半个月一次集中寄回发证机关的车管部门。

号牌寄递上门服务范围及时限

一、范围:广东省行政区域。根据申请人需求可提供全国邮寄服务。

二、时限:省内寄递至市(县)城区为T+1日,郊区及乡镇为T+2日;寄递到外省66个中心城市为T+2日,其他城市T+3日,郊区及乡镇为T+4日(T为制证中心完成制牌交邮日)。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的除外。

服务资费及收费方式

机动车号牌寄递资费执行以下最高限价标准:省内35/副(含同城)、省外45/副。各地具体执行标准由当地邮政企业根据本地情况按相关程序确定。服务收费采取到付方式,由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在机动车号牌邮件送达签收时向申请人收取,并提供相应寄递服务税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或代收机动车号牌寄递服务有关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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