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相关事项提示
日期:2016-12-16 15:33:00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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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将于20161219日起正式启动。现就相关事项提示以下:

一、准予登记上牌产品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共35233个品牌型号,市民要选购产品目录以内的型号产品,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登记上牌。以上产品目录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也有公告张贴。

二、登记上牌所需资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2、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3、车辆合格证(须带有编号);

4、车辆相片2张(规格88mm*60mm,车头左前方45度角拍摄)(由车行协调车主提供);

5、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市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车主所持身份证明须为市区身份证或居住证(含居住证办理回执),包括:赤坎、霞山、麻章、坡头、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登记上牌办理流程

①填表、拓印→②验车区验车→③登记审核岗受理→④收费岗收费→⑤选号(51)⑥发放号牌→⑦固封区固封号牌→⑧照相区照相→⑨发放行驶证。

四、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1057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收费标准为30/套,包括反光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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