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将执行新的行业标准
日期:2017-09-22 09:16:32
来源:湛江市公安局
作者: 湛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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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系列行业标准的通知》(公交管〔2017〕53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 1030-2017)等公安部系列行业标准,我市将在2017年9月30日前,对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完成考试场地改造和考试评判系统升级,完成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升级。自2017年10月5日起,全市考场将按新的考试内容与方法、评判标准开展考试。2017年12月31日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将完成考场音视频监控、候考区、监控中心等改造。

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湛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技术大队将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2017)要求完成所有考试车辆的硬件改造。9月25日至10月5日,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完成高阳科目二小车考试系统升级,升级内容包括:a.控制中心数据库安装及软件部署;b.车辆设备加装档位传感器和更换评判软件调试;c.场地项目(倒车入库、侧方、坡道)重新画线和测绘。期间将停止科目二考试。

高阳科目三路考考试评判系统软件升级将在10月1日至10月5日期间进行,利用国庆长假休息时间日完成系统升级,不影响科目三正常考试。升级内容包括:a.控制中心数据库安装及软件部署;b.车辆设备更换新评判软件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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